科技公司最正確的事
如果你在上世紀用過電腦上網,就會明白決定Yahoo和Google成敗的關鍵是什麼。Yahoo曾是入門網站的龍頭大公司,運作方式就像龐大的樹狀圖,網民只可依照目錄中的分類,在上千萬的條目中找尋所需資訊。與我們在實體圖書館中找資料相若,首先要清楚目標資料的類別,才可找到相應的書目。
Google由史丹福大學同窗Larry Page和Sergey Brin創辦,其演算法與Yahoo完全不同,它自動抓取網站內容,然後利用近似人類聯想能力的方式,把相關的概念、字詞等資料聯繫起來。透過機器學習(Machine Learning),Google像人類一樣懂得不停吸收知識,完善自己的能力,而且過程「全自動」。
鼓勵創新不停步
搜尋引擎由Yahoo上千萬條目,變成Google只有一個空格的首頁,誰能夠整理更多資訊?Google的空格可以指向接近無限的資訊,於是相較起來,Yahoo的數千萬條目反而顯得「有限」。
不過,當Google成為一間企業,便需要另一種才能了。2001年,他們挖角Novell的Eric Schmidt出任CEO,助公司迅速成長,Page和Brin則繼續負責老本行開發產品。
兩名創辦人靠創新起家,Google的企業文化也鼓勵創新。我們經常看到Google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新玩意,我有時也不明白,為什麼要開發能夠看到火星和海底景象的Google Earth?為什麼要開發無人車、飛行車?這些產品現在看似沒太大用處,但Google放手讓員工研究,善用公司豐富資源,發掘更多可能。
Google於2015年重整架構,座右銘「不作歹事(Don’t Be Evil)」也改為「要作正確的事(Do the Right Thing)」,竟然意外地與我多年的座右銘相同。
現在細心一想,或者他們四處開拓全新的研究領域,不停步、不斷Re-invent自己,就是作為科技公司最正確的事。
Source: http://startupbeat.hkej.com/?p=40871